ST锦港:聘任总裁、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
10月31日消息,ST锦港公告称,2024 年 10 月 27 日,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,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,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、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同日,刘辉先生提交辞职报告,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、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,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。近日,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,决定聘任丁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,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;决定免去李挺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,由财务副总监马壮先生暂时代行财务总监职责,直至董事会另行聘任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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